为满足广元市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元市各县区部分乡镇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元人事人才网http://www.cbrcw.com、http://10.7.2.7和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报考)。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9月30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各县区有一定的招考比例,面向广元市籍高校毕业生、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以及200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考。
“广元市籍高校毕业生”是指户籍在广元市或属广元市生源的人员,也包括经党委、政府或其他部门选派到广元市工作的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一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一周年。
(二)招考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73年8月31日-199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由市人事局负责,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由各招考单位和县区人事局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19日至23日,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广元人事考试网(www.gypta.gov.cn)。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问题解答”、“公招简章”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广元市人事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1.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9月20日至25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一科共计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2.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元人事人才网http://www.cbrcw.com、http://10.7.2.7和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上公告。
3.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5)5.12地震受灾地区的考生。灾区指国家认定的极重和重灾县(市、区)。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上述第五种情形的考生由当地街道(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10月8日至1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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