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鄂州市华容派出所无故殴打关押姜幼民的情况反映
关于华容派出所无故殴打关押姜幼民的情况反映我叫姜幼民,男,现年53岁,汉族,湖北鄂州市人,家住华容区华容镇五分村23组,职业务农。我无故被华容派出所干警蛮横关押殴打,而今一身伤病,纯粹废人一个,我多次向鄂州市有关部门和领导申诉未果。无奈,只好采用申冤的方式,以换回人身安全的保障,唤回法律的公正,唤回世事的公道。
一、事情的起因
我儿姜小其因2003年5月11日和叶胜欢、姜蒋(二人均已治安处罚,姜蒋被罚款三千元,派出所未出具收据)与其同学熊红东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熊红东。姜小其被华容派出所罚款500元,当时派出所也未出具罚款收据。2003年6月15日,姜小其、姜国胜和姜见喜喝完酒,,因一根香烟与包荣桥发生争执,包荣桥先动手打了姜小其一耳光,姜小其不服气,仗着人多,趁包荣桥没有防备,也还了他一耳光,后跑开。事后包荣桥向华容派出所、华容刑警一中队报案,刑警一中队先传讯姜小其,罚款1000元。同年12月9日,华容派出所又因此事将姜小其拘留,要求再交罚款8000元。我跟派出所谈,华容刑警一中队已经处理了,钱也交了。派出所不同意,说这件事不由刑警管,哪里罚的款找哪个,于是,我又去找刑警一中队负责人,负责人谢队长说:“没有那个事,我们处理了案件就终结了,派出所无权再处理”。于是,我又回到派出所说明这件事。负责人张所长说:“你知道你儿子这次惹的是哪个?他是×××公安局长的亲戚”。我反问:“×××又怎么样?要是省长的亲戚,那不我们老百姓活不成?”张所长说:“你敢说×××局长的坏话,我非把姜小其送去劳教不可!”后来派出所就把姜小其送去劳教。我不明白,心里也不服气。于是,我便到派出所,要求出具2003年6月5日的罚款收据。张所长(即收500无罚款的经手人)不同意开,并叫我不要再提此事,否则,要将我也送去劳教。2004年1月7日,我再一次找张所长索要收据。
二、被关押,殴打的经过
2004年1月7日下午2点半左右,我到派出所。当时派出所的警车刚回,张所长 13607234557 酒气熏天,满脸通红走下车,我忙上前打招呼,并索要罚款收据。当时,张所长口吐脏言:“翻天了,打死这个******日的,打死了是我的事!”随后,黄、余二干警凶神恶煞抓住我的两肩,张所长使劲往我左眼角猛击一拳,紧接着又朝我大腿猛踢一脚,当时目击者含干警和群众约有10余人。我被打后,黄、余二干警又将我关进派出所的铁笼。铁笼内有一张石板床。我的头被按在床沿上,身子掉在地下,张所长进来后,用膝盖顶住我往床沿上猛撞。当时,正好一个姓饶名火州的人看见了,上前劝阻,但无济于事,殴打完后,张所长叫姓余的干警将铁笼锁上,姓黄的干警在外看守。下午五时左右,姓黄的也走了,换班的是姓廖的干警。直到晚上九时左右,他们才将我放出来。同时,出具了一张日期为2003年11月13日的收据(NO:00106142),强行要我接收,并叫我回家。当时,外面正下大雨,我被殴打后,全身疼痛,加之又冷又饿,我只好扶着自行车跌跌撞撞摸回家。一里之遥用了近一个小时,到家时已是深夜十点多钟!至此,我被派出所关押殴打达七小时之久。
三、受伤的情况
2004年1月8日,我到鄂州市第四医院检查治疗,检查结果为:左眼角青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头部有肿状,发昏,两眼发花。因脊柱被顶压,至今仍很疼痛,不能直立行走,更谈不上劳作,彻夜不能入眠。
四、处理情况
2004年我大儿子到鄂州市公安局,向市公安局经委监察办公室反映我被无故关押和殴打的具体情况,干警做过详细笔录,当时曹干警(市公安局经委监察办公室负责接待我大儿子)说:“你先回去,写一份详细的材料送来,我们会调查处理此事。”2004年1月9日,我又和我大儿子到市公安局经委监察办公室,向他们反映了我被无故关押殴打的经过,并让在场的工作人员看了我的伤情。他们让我回家自己治疗,找华容区公安局汪局长处理此事,他们调查核实后,会派人处理此事,你们过几天再来。1月10日,我到华容公安局法制科找汪局长,我向他反映了情况,并请求公平公正地处理,汪局长让我回家,称他会调查处理。11日,我又找到了他,汪局长说:“你不要闹了,打是打了,又没有打死。我去调查取证,再向检查院反映,你以后不要再来了,你再闹,我就送你去劳教!”
几天之后,我大儿子又去过几次公安局,还打过电话与他们联系,结果都没有明确答复。1月29日,我再一次到市公安局,他们仍还是叫我找华容公安局汪局长。
前不久,市委书记马荣华到华容检查工作,我拦路喊冤,结果还是不了了之。
如此往返数次,互相推诿,恐吓威胁,此事一直久拖未决。我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公民,一个遵纪守法的老实巴交的老百姓,我有我应尽的义务,同时也应有合法的权利,我的人权受到了侵犯,我迫切希望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希望人身安全得到保障。我对华容派出所某些执法人员目无党纪国法、知法犯法、乱用职权、鱼肉百姓的违法作为表示强烈愤概!不处理好此案,我死不瞑目!我坚信:天是共产党的天,共产党始终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共产党是老百姓的靠山!我深信我的冤一定会申得出的,块块状巴掌大的阴暗遮不住共产党灿烂的光辉!
1、严惩打人凶手,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追究有关责任人无所作为的责任;
3、责成凶手向我公开赔礼道歉。
4、治好我的伤病,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五、疑点
1、同在一个华容公安分局领导下的刑警一中队和华容派出所,为什么一案两处?既然刑警一中队处理了,而华容派出所又重复处理?我认为华容派出所重复处理的目的不在于维护社会治安,而是敛财——增加财源,增加罚款收入。
2、罚款收入不出具收据,不复合财经手续,可视为贪污。这样就提供了滋生腐败的土壤,这种现象是加快产生蛀虫的催化剂。
3、局长的亲戚也不能无法无天。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正常的现象应该是有法必从,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包拯的铡刀不是照样铡下亲侄包勉的头。
4、领导的坏话群众应该讲,这样做,实际上是指出领导的缺点,便于更好的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党历来就提倡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工作作风。
5、公安干警打人骂人,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无形中把人民群众推向了对立面,其行为就是把百姓当奴隶,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这样做,还怎么提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舫?如果说是,谁信?
6、“三个代表”其中有一条: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人身安全可以说是最最根本的利益。我被华容派出所殴打成疾,三番五次请求他们处理,他们不负责任,互相推诿,置老百姓死活而不顾。这样不作为的工作作风,人民群众是不信任的。
7、上访反映情况是法律赋予老百姓的权利。个别领导威胁要关我的禁闭,送去劳教。有冤不能申,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这不是明目张胆地愚弄百姓?
8、收买目击证人,试图逃脱罪责,华容派出所掩盖事实真相、请目击者喝酒,堵口灭证。有目击者开赌坊,他们“保驾护舫”,其目的就是泡制弥天冤案。
9、共产党最讲“认真”二字。个别领导托人做我和家属的工作,说什么“私了”。我不赞成拿原则作交易的勾当。我违纪,我接受处罚;我违法,我愿被绳之以法。
10、姜小其与包荣桥发生纠纷,双方都打对方一耳光,而姜小其劳教一年,包荣桥相安无事。我认为处理偏颇,天平不平。这其中有权势的阴影。
11、公安部、公安厅明文规定公安干警在上班工作时不准喝酒,而张所长无视上级的规定,我行我素,酒后横行万里。这样的警风应严肃整顿,认真查处。
12、华容区公安分局汪局长说:“打是打了,又没有打死。”难道处理问题一定要打死人后才算问题吗?我百思不得其解!
13、前不久,华容派出所张所长又施淫威,要殴打一百姓,此人说:“你又打人,你打姜幼民的事还没完。”而张所长说:“打了又怎样?他没告倒我”这是不是太嚣张了?太鱼肉百姓了!
14、华容地区赌博成风,上级领导非常重视,而华容派出所熟视无睹,充当保护伞,他们向赌坊收取保护费,少开或不开收据。这样的作法实为助民为娼。
15、我在上访时,派出所退还罚款。我认为他们是惧怕我继续上访,堵住我的口,欲将此事不了了之。我认为这种作法不妥,既然处理了又为什么退回罚款,显而见之,他们自知理亏! 法制国家法律不为公民保公正!触目惊心的政府责任.官员道德地缺失,是不公平,扼杀人权正义,暗无人道现状再无耻延续加剧。走投无路身心彻骨寒颤恐惧,无奈只能实事求是写写帖子求助正义舆论, 只叹世风急下民冤难伸,腐败公仆们竟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二字!手掌公权却不知信誉为何物,身为公仆却视百姓为刍狗!他们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人性。上下卑鄙贪图享乐荒淫无度,仇恨责问装瞎作哑,权贵有持无恐习惯腐败灭口公道,我实事求是、心怀坦荡早已不惧性命遭暗算、遭索杀。视死如玩完!跨市亦心愿。
政府官员自私自贪抛弃公信道义,无可奈何我唯能实事求是每日坚持在网络谴责、羞辱,呼唤良知正视黑暗.腐败残忍!听说国家“人权”首次计划行动!迫切期盼若干年以后能允许直面现实实事求是、对百姓善良一点, 期盼正义舆论的力量能改变我的命运,现今时代信息瞬间快捷,众多纯朴善良朋友的正义支持我感到欣慰信心,坚持求讨公道永不言弃!我电脑网络知识少,请海内外正义爱国的朋友为祖国分忧,把我的帖子转贴到更多的网上,请纯朴善良的朋友帮助我,共同促进国家诚信道德!让普通公民真正享有公平、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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