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妓女降低了人们获取性紧张释放的门槛,所以当男性在选择配偶的时候不再仅仅局限于“是个女人就行”而是要精挑细选。反正老子可以随时嫖妓吗解决问题嘛!
3.卖淫合法化使得性爱分离生理需要正常论将会被国家公权力默许而推行,对现行道德体系是个极大的冲击,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4.而说通过卖淫合法化减少疾病传播我看更是瞎掰,防止疾病传播靠的是推行性卫生意识,而不是让女人光明正大的做妓女,妓女本人不是医生。这完全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5.有人称卖淫合法化是想提高妓女的社会地,我倒觉得光明正大的做妓女不是在尊重女性,而是在把女性看作商品,是在侮辱女性。而自愿卖淫的女性就更是男权思想的牺牲品,是自愿把自己降格为可以买到的东西。
6.国家垄断之后会催生更多的卖淫业准入门槛,也就催生暗娼和贩卖人口来牟利的现象愈演愈烈。
7.杀人自古以来被禁止,至今从没敢放开过,就是因为它对他人形成实质性的危害。卖淫行为可有不被触犯的一方?
那些支持卖淫合法化的人都是假设卖淫是双方自愿没有任何伤害的。可是大家去翻翻往昔的新闻,逼良为娼的例子比比皆是。广东乃至全国的卖淫业都是从异地强迫买来或者骗来不懂事的小姑娘先集体圈养强奸打骂威逼利诱直至屈服。
卖淫者本身在最初多数是被强迫的,卖淫者的每一次交易其实都是一种强奸。卖淫行为本身抛开货币的获取而言对妓女来说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情更不是什么精神境界的提高。如果卖淫真这么好为什么生活富裕的广东女人、上海女人很少卖淫?为什么大城市这些地区的多数女性即使失业也不会选择卖淫?
8.卖淫内合法化的实质是国家也来参与对女性性交易的盘剥,即使是私下进行得不合法的卖淫业其经营者也是要向地方的执法人间以各种形式交纳保护费的。正是执法不严才导致了一块看起来很甜的蛋糕越做越大。而政府要做的是严查这些执法者的渎职和腐败,而不是要从本就已经满身血泪的卖淫者手中收取她们的卖身钱来纵容认可这一行为对她们的继续伤害。卖淫合法化将会导致卖淫女性一辈子成为合法的性奴,而认可卖淫合法化的政府在这时是在扮演奴隶主的角色。
9.卖淫所产生的社会财富积累主要流入了卖淫组织者的手里,而即使在荷兰这样一个卖淫合法化的国家,卖淫业也无法摆脱和吸毒贩毒黑社会同性恋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关系。这只能是黑恶势力翻身一变拥有政府的保护伞,今后的反黑打黑将会更加难以入手。
10.卖淫内合法化降低了强奸犯罪的难度,使得女性被强奸的司法认定过程更加艰难,假如强奸犯事后扔下一百块钱,而说当时女性是在卖淫,而被强奸女性报案是因为嫖资纠纷的报复行为。在别无旁证的情况下,难道就真的要定为经济纠纷交给工商局?因为你政府都认可卖淫是合法的嘛!
11.有的女性认为卖淫合法化可以保护良家妇女免受伤害,给男性的欲望发泄找到合理出路,我认为这还是错误的。这样的想法来自于假设,而我举出的例子统统来自于现实。在欧洲各国,有20-50%的女性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欧洲理事会表示,家庭暴力正在欧洲日益蔓延。报告作者凯尔托索娃表示:“贫穷与缺乏教育并不是导致家庭暴力行为的决定性因素,相反,这一现象似有随着收入的增加及教育程度的上升有增多的趋势。”报告作者表示,在荷兰进行的一项研究甚至表明,几乎有一半对妇女施加过暴力行为的男性都具有大学以上学历。而众所周知,荷兰是最早实行卖淫合法化的国家之一。
而现在的男人们喜欢炫耀的都是上床不花钱,和上到了处女和良家妇女,这还是在当今很容易就能找到卖淫女的情况下的观念和意识。从古至今,无论时代背景中卖淫是否合法,这种观念都从未改变,西门庆再花心再淫邪也不是把乐趣放在嫖妓上而是放在勾引良家妇女上。
冲云霄SR-7 (110127711) 于 2008-12-16 15:49:5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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