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1)● 吴佳蓓 台北
台湾禁烟立法迈向第11个年头,今天开始无烟环境管制更上一层楼,新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烟,未满18岁及孕妇列为禁烟对象,并全面撤除香烟广告。
以往瘾君子可在室内公共场所规划的吸烟区吸烟。从今天起,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烟,而取得法定合格的独立空调吸烟室的旅馆、商场、餐饮店及老人福利机构,是唯一特例。在室外场所抽烟,须在吸烟区,如无标示吸烟区,则一律禁烟。
继新加坡严格规范禁烟场所,台湾也加快脚步建构无烟国度。近期大举翻修《烟害防治(旧)法》不合时宜条令,加重罚金强化吓阻,并严加管理贩卖市场的销售方式,多方管道降低民众吸烟率。
禁烟新法对于烟品包装的规范,也跟随国际做法,要求加注警示图像。合法包装的烟盒,35%的外盒须印有卫生署设计的肺癌器官、心脏萎缩、性功能障碍、胎儿异常、口腔疾病以及家人健康等,六款怵目惊心的罹病图片。
以往烟商标榜MILD、LIGHT的烟品种类,也将禁止出现在新款商品,避免误导消费者。
来台观光的旅客必须特别留意,违反室内吸烟触法者,不需透过劝导,可处最低2000元(新台币,下同,89新元),最高1万元罚金。以往在飞机上或机场免税商店公开兜售香烟的行为,也被禁止,旅客想要购买,须主动询问。
50万餐厅旅馆受管制
据台媒统计,约有50万家餐厅旅馆纳入管制,媒体引述国际饭店业者的意见,认为独立吸烟室造价成本高,倾向配合政策全面禁烟,而目前也少有餐厅业者向官方登记室内吸烟室资格。
根据规定,合格的室内吸烟室条件十分严苛,规格相当医院的隔离病房,建置费至少40万,且须通过专门技术认证,才会发出合格表。
台湾推行拒吸二手烟运动逾十年,加上立法管制,2006年统计的成人吸烟率,虽略有下降,但仍然达22.1%,而16岁到18岁青少年,有高达41%曾经吸烟。调查分析,这与健康危害认知不足,及烟品取得容易的因素有关。
与邻国的吸烟率相较,台湾比率偏高,卫生署年报资料指出,台湾烟品及烟税价格偏低。从2002年起,台湾开征每包烟健康福利捐5元,2006年提高到10元,目前一包香烟均价约40元,比起香港、新加坡150元至210元,台湾烟价较低。
1997年台湾首度立法通过《烟害防制法》,限定部份室内、室外场所禁烟,民众虽有拒绝烟害的权利,但碍于烟客的漠视,经常出现劝阻无效的情况。
随着官方及社会团体的多年倡导,烟害逐渐减少,但实际触法受罚的瘾君子相当罕见。
新法上路,是否真能落实无烟害生活,近八成不吸烟的民众相当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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